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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无固定期限如何界定与终止条件?
author:   2024-10-01   click:78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类型之一。它通常指的是在没有明确结束日期或规定了特定的结束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工作关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定义:

根据中国劳动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是自始即有固定期限但没有确切终止时间的合同。这种情况下,除非出现法定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形,否则合同将持续存在。

2.条件形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在以下情形之一下自然形成: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工作至特定事件发生、达到特定年龄或工龄等条件; - 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除非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或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解除合同; -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并且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没有依法终止或解除。

3.终止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永远无法终止。根据中国劳动法,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用人单位提出合法的经济性裁员或重组等原因需要减少人员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 因为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况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终止情形。

4.注意事项:

在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例如,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没有达到双方协议、劳动者退休年龄、法定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的情况下,视为持续有效,但并非不可撤销。对于具体条款和执行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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