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原则
1.知情同意:
在收集或处理个人数据之前,必须获得个人明确且具体的同意,并告知其目的、范围及潜在风险。2.最小必要原则:
只收集和使用处理数据所必需的信息。超出必要程度的数据不应被采集或保留。3.安全保护措施:
确保存储和传输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物理、技术和组织措施来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4.数据的生命周期管理:
明确数据的使用期限,并在过期后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除非有法定要求或获得进一步同意,否则不应保存敏感信息。具体法规
1.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 管辖范围广泛,适用于所有处理个人数据的实体,无论其地理位置。 - 强调了明确的知情权、访问权和删除权等权利,并要求实施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2.美国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
- 特别关注于加州居民的数据权利,包括知情权、拒绝数据销售的权利以及数据获取权。 - 要求企业公开披露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并提供明确的“删除请求”。3.中国《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
- 对个人数据进行了严格保护,强调了信息收集的目的与使用范围应一致,要求实施风险评估、安全审查等措施。 - 强调了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特殊要求。4.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澳大利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案》等 ,也有类似的规定和要求。
信息共享合规性注意事项:
-明确合同或协议:
-隐私政策透明化:
企业需提供清晰的隐私政策,告知用户数据将如何被使用和分享,并尊重用户的同意权。-遵守特定行业规范:
某些行业(如医疗健康、金融)可能有额外的数据保护要求和标准,需特别注意。 总之,在个人数据保护法规下进行信息共享时,需要全面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处理活动的合规性。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明确的同意、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实施安全保护措施以及遵守特定的信息生命周期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