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性原则:
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行政决策或执行活动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合理性原则:
行政决定应基于事实和正当理由,并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以确保决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合理性审查不只关注法律规定是否被遵守,还考虑行为的结果是否适当。3.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个人或组织权利义务的决定时,应当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通知、听取意见的机会和答辩的权利,并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这包括提供正式的听证过程和其他形式的参与机会。4.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行政管理既要考虑效率提高的要求,又要注意程序的公正性,避免对任何一方进行不合理的偏袒或歧视。在实现高效的同时,也要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害。5.责任原则: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行政行为导致损失时,应有适当的赔偿机制和追责程序。6.民主参与原则:
行政决策应当尊重公众意见并确保透明度,鼓励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过程。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咨询等方式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与合作。7.保护人权原则:
行政行为不得侵犯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隐私权、平等权等。在采取任何限制或剥夺这些权利的行为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确保措施是必要且最小侵害的手段。8.法治原则:
强调依法治国,所有的行政活动都应遵循法律规定,以宪法为基础,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秩序。 这些基本原则构成了现代行政法的核心理念,旨在通过规范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来实现国家治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