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主体:
指能够独立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其他依法授权组织实施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机关。2.行政权力:
政府执行法律、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具有强制性、法定性和程序性的特点。它主要包括立法权、执法权和监督权等。3.行政行为: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具体活动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规范性文件、许可、征收、处罚、调解、调查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行政法的重要关注点之一。4.行政程序:
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应遵循的步骤和方法,旨在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理性。包括事前告知、听取意见、正当程序等原则。5.法律适用与执行:
涉及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行政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体如何有效地执行这些法律规定以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6.行政责任:
对于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行为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可以是内部的纪律处分、对外的赔偿或行政处罚等。7.司法审查:
公民和组织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质疑,要求法院审查其合法性,并作出相应的裁决或命令。8.公共参与与监督机制:
包括信息公开、听证会、咨询意见等形式,旨在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让公众有机会参与政策制定过程,并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批评。 理解这些核心概念是把握行政法基础知识的基础。行政法不仅关乎法律条文本身,更在于其如何在实践中被应用,以促进公平正义、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