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法律关系:
指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基于行政权行使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包括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多种形式。2.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的具体行为。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如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需要具备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条件。3.行政许可:
政府根据公民或企业申请,依法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制度。它要求行政机关审查申请材料,评估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并作出相应的决定。4.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如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公开原则,并且程序正当。5.行政复议:
公民或法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有权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审查并重新决定的过程。复议机关一般为原行政行为作出机关的上级或者同级机关。6.行政诉讼:
当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程序。行政诉讼的核心原则是合法性审查和司法最终裁决权。7.行政责任:
包括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通常表现为赔偿责任、行政处罚等。 理解这些核心概念对于掌握行政法的基本框架至关重要。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体系,旨在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保护公民权利不受不当侵害